今年以来,滕州市民宗局坚持安全发展观念,把防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安全责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日常监督,狠抓安全管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是领导重视,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定期不定期召开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分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并坚持与镇街联合,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二是及时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安全预案。一月份,结合局领导班子调整和全市宗教工作实际,充实调整了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修订完善了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三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市民宗局与镇街和各宗教团体,各宗教团体与各宗教活动场所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根据各自的聚会时间和安全设施配备,建立健全场所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四是大型聚会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凡是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必须提前十五日向当地镇街与市宗教事务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举办。
二是突出宣教,安全知识普及到位。坚持把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宣传贯穿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过程,针对各宗教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各宗教团体和主要活动场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二是充分利用下乡、调研、督导检查等时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教职人员和信众的安全意识。三是利用各宗教传统节日、传统活动等信众较为集中的时机开展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信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三是注重查改,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死角。一是要求各镇街职能部门把所属宗教活动场所列入镇街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内容,定期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二是组织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水电、饮食卫生、安全通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三是督促整改,结合自查活动,组织宗教团体逐一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滕州市民宗局:王洪运、李宗安)